全美世界個人資料保護法

1
個人名義入會時應提供個人資料如下:
中文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分證字號/統一編號及行動電話。

2
全美世界或所委託之第三人、推薦體系上下線(含國際推薦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得在下列條例之特定目的範圍內就您的個人資料為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及國際傳輸,特此告知並獲取您的同意。

3
全美世界已告知,申請人加入全美世界之VIP制度及會籍管理、買賣商品、購物積點兌換活動、等任何相關事項資料,均屬全美世界認定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資料,且屬其執行業務所必須。

4
對於全美世界特定目的的範圍之特定,且屬其執行業務所必須,您均表同意;且同意全美世界的蒐集、處理、利用並同意全美世界將購物記錄提供予其直屬上線直銷商,用以作為推廣等行為。

5
VIP為應受個資法保護之資料,要求收受資料的上線應符合法令規範進行蒐集、處理或使用,如有違反法令致公司或任何VIP受到損害者,應對公司及VIP負賠償責任。

6
全美世界保有您的個人資料,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,您充分知悉可依法並依書面行使下述的權利:
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
2. 請求製作給您的個人資料複製本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
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
5.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等權利

7
全美世界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,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。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可能會影響本次加入申請程序的處理,導致無法成為全美世界 VIP。

8
若因本合約涉訟者,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9
如有不予提供之資料與對象,請於協議書上說明告知。